第一講 陳設設計概述
一、陳設設計概念
1. 陳設的概念
筆者認為“陳設”是中國的固有名詞。“陳設”一詞早期出現在《後漢書·陽球傳》中 :“權門聞之,莫不屏氣,諸飾奢飾之物,皆各緘縢,不敢陳設。”“陳設”一詞又在東漢應劭的《風俗通·聲音·琴》中出現:“然君子所常禦者,琴最親密,不離于身,非必陳設于宗廟鄉黨,非若鐘鼓羅列于虡懸也。”文中“陳設”意指“擺設”“陳列”或“擺設”“陳列”的物品。之後曆朝曆代的文獻中也時有“陳設”一詞出現,其意都與《風俗通·聲音·琴》文中的含義相似。
中國對“陳設品”一詞的應用有專著、小說為證:明代文震亨在《長物志》一書中介紹了十二種物品,其中大多屬于陳設品,書中介紹了諸多陳設布置的方法和案例。清代曹雪芹在《紅樓夢》中有多處關于“陳設”的記載,如其中一處是“誰知鳳姐心下早已算定,隻待賈琏前腳走了,回來便傳各色匠役,收拾東廂房三間,照依自己正室一樣裝飾陳設”,另一處記載為“這些院落房宇并幾案桌椅都算有了,還有那些帳幔簾子并陳設的玩器古董,可也都是一處一處合式配就的”,這兩處出現的“陳設”一詞分别為“陳列”和“布置”之意。
現代作家朱自清在《槳聲燈影裡的秦淮河》有“裡面陳設着字畫和光潔的紅木家具,桌上一律嵌着冰涼的大理石面”的描述。作家巴金在《滅亡》中也有“我住在樓上,房裡的陳設極其華麗,很合我的意思”的記叙。很顯然,前者的“陳設”是指陳設品,後者“陳設”意為“陳列”“布置”。
英文單詞中與“陳設”概念接近的有“set up”和“furnishing”,可翻譯成中文“陳列”“布置”,由此得到的結論是中文與英文對“陳設”的解釋基本一緻。近二三十年來,我國的裝飾裝修業蓬勃發展,“陳設”作為裝飾的主要内容已為百姓所熟知。此外,百姓中流行的“軟裝飾”“軟裝修”則是“陳設”或“陳設設計”的俗稱。
圖 1.1.1 a 斯裡蘭卡本托塔·天堂之路酒店過廳 高祥生拍攝
圖 1.1.1 b 深圳陳設藝術會展中心 高祥生拍攝
2. 陳設品的概念
傳統的“陳設品”通常指藝術品、工藝品等。但在現代裝飾裝修業不斷發展的背景下,陳設品的内容不斷豐富,從廣義上講,陳設品是指可美化或強化視覺環境、具有觀賞價值或文化意義、可移動或可與主體結構脫離并可以布置的物品。
就陳設品的原意而言,它包括室外陳設品和室内陳設品兩部分内容。但近二三十年來人們對室外陳設品都稱為“小品”,故現在提到的陳設品都是指室内陳設品。進言之,筆者認為在室内空間中,除了圍護空間的建築界面以及建築構件、設備等之外,一切可移動、可與立體結構分離的、可陳列并影響和改善室内視覺效果和文化氛圍的物品,都可以作為室内陳設品。如圖 1.1.1 這個酒店過廳原本比較簡陋,但在布置家具、工藝品和繪畫作品後就顯得趣味十足。
3、陳設設計的概念
陳設設計是指在室内空間中,根據空間形态、功能屬性、環境特征、審美情趣、文化内涵等因素,将可移動或可與主體結構脫離的物品按照形式美的規律進行設計布置,以提升室内空間的審美價值,強化室内空間的風格特征,增加室内空間的人文氣質,最終達到營造富有特點的室内場所精神的目的。
筆者認為,陳設設計是室内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室内設計包括了三個基本步驟:一是空間的設計,也即對原建築空間進行合理的利用和改善,以得到符合功能要求的空間形态;二是空間界面的裝修,即對室内頂棚、牆面、地面的修飾、鋪裝以及水、電、氣的管線預埋、安裝,廚、衛設備的定位、安裝;三是室内陳設設計,包括對藝術品、工藝品、家具、燈具、電器、綠植、織物等物品的選擇與布置。其中在室内陳設設計中更多地包括室内設計有關的功能和美觀問題。
室内陳設設計是室内設計的延續和再創造。室内設計從内容上講主要有四個内容,即:空間設計;色彩、材質設計;燈光設計;陳設設計。而陳設設計中包含大量的色彩材質設計、燈光設計以及空間設計的内容。因此,可以說室内陳設設計是室内設計後期工作的主體。
陳設設計包含對陳設品的内容、形狀、尺度、色彩、肌理等因素的選擇與設計,并運用形式美的法則将這些物品恰當地布置、安裝在室内空間中。
陳設設計的主體是物品,審美的重點在視覺範疇。但在營造室内的環境氣氛時,可借助于聽覺、觸覺、嗅覺、味覺進行輔助表達。我們看到的色彩、聽到的聲音、摸到的肌理、聞到的氣味、嘗到的味道都可以運用專業的知識,将其整合在陳設設計中,共同營造獨特的空間氣質和精神内涵,反映空間的品質。但一切非視覺範疇的内容不應作為陳設品,隻能作為陳設設計的輔助因素。
綜上所述,陳設設計是在室内設計的整體創意下,進行的深入具體的設計工作。其宗旨是為了營造一種更加合理、舒适、美觀的室内環境,并對室内設計創意進一步完善和深化。
二、與“陳設”相關的概念
1.“陳設”與“軟裝”的概念
“軟裝”一詞可追溯到上世紀 90 年代中後期,至今流行了二十多年,且為百姓接受,因此“軟裝”可作為“陳設”的俗稱。專業以外的人對裝飾工程和裝飾設計都叫“軟裝”,這是“約定俗成”的結果,但通常學術界不用這詞。筆者認為,教科書或論著中都應該使用“陳設”一詞。如圖 1.2.2 所示為一酒店大堂茶吧中的服務台、桌椅、燈具等都可稱作陳設,也可稱作軟裝。
2.“裝飾”與“裝修”的概念
與陳設内涵相近的是裝飾,相對于裝飾而言的是裝修。
中國古代對于“裝飾”“裝修”兩詞的解釋并無大的區别,都是具有修飾、美化的意思。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由于建築和裝飾産業發展的緣故出現了對建築裝修、室内裝飾的内涵和外延的區分,出現了“全裝修”、“精裝飾”的提法。
“室内裝修”是指對建築内部空間界面,如頂棚、牆面、地面、門窗及固定設施,如櫥櫃、設施、固定家具進行維護、修飾,它主要是指對建築基體、基層、面層的處理和修飾,包括在牆面上施以不可移的壁畫、牆紙等。“全裝修”“精裝修”的提法就是建立在現代“裝修”概念上的表述,俗稱“硬裝”。
“裝飾”原指中國古代婦女的打扮和書畫的裝裱、裝幀,後來引申為對生活環境的修飾、裝扮。現代的室内裝飾是指運用陳設品、家具等在室内空間中進行功能完善、環境美化的工作,俗稱“軟裝”。如圖 1.2.1 為拱廊市場的頂面裝飾裝修,其中頂面使用彩色繪畫做裝修,同時又用可以移動的彩球作裝飾。從該案例可以清晰地看到裝飾裝修的相同處與不同處。
圖 1.2.1 荷蘭鹿特丹拱廊市場的頂面裝飾裝修 高祥生拍攝
圖 1.2.2 深圳中洲萬豪酒店大堂茶吧 高祥生拍攝
圖 1.2.3 斯裡蘭卡燈塔酒店旋轉樓梯中的金屬雕刻 高祥生拍攝
圖 1.2.4 法國 LV 基金會展廳富有創意的裝置 高祥生拍攝
3.“陳設”與“裝置”的概念
“裝置”是個外來詞,在國外已經有近百年的曆史,而在中國僅有三四十年曆史。裝置的解釋,一是機械的零件,二是機械零件的裝配。陳設品是可以移動的,它可以被放置在不同的空間,而裝置隻能放置在某一個空間,具有附屬關系,它就是為這個空間而設計的,一旦移動到其他空間,其尺度、形态、其意義就不适合。裝置一般都是安裝在建築立體上,如圖 1.2.3 為酒店旋轉樓梯中金屬雕塑,展現了柬埔寨人民抵抗外來侵略者的頑強鬥争場面。裝置也有不安裝在建築主體上的。如圖 1.2.4 表示具有東方文化氣息的裝置設計。
然而裝置和陳設其内涵完全一緻,都是為了美化室内空間,表達文化意義,所以從本質上講裝置與陳設其功能是一緻的,将室内裝置納入陳設藝術範圍,既符合陳設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也便于藝術門類的歸類。
三、陳設品的分類
1. 純觀賞性的陳設品
純觀賞性陳設品不具備使用功能,僅作為觀賞用,它們或具有審美和裝飾的作用,或具有文化和曆史的意義,如藝術品、部分高檔工藝品等,如圖 1.3.1 在酒店的過廳中伫立的五彩缤紛的裝置陳設成為過廳中的靓點。
2. 具有功能性的陳設品
這類陳設品具有特定的實用價值,又有良好的裝飾效果,如造型優美的家具、燈具、家電、器皿、織物等,如圖 1.3.2 中顯示的是一工作室中的具有藝術特質的家具。
圖 1.3.1 美國拉斯維加斯阿麗亞(ARIA)一酒店過廳中裝置 高祥生拍攝
圖 1.3.2 芬蘭建築大師阿爾瓦·阿爾托在赫爾辛基的工作室 高祥生拍攝
圖 1.3.4 希臘一酒店的樓梯的繩索裝置 高祥生拍攝
3. 具有文化内涵的陳設品
文化是指人類發展進程中一切精神和物質的結晶。有些物品随着時間的推移和地域的變遷,使用功能逐漸喪失,但它們的文化價值得到不斷提升,如圖 1.3.3 美術館中的展品,當它們布置在陳列框中,加上燈光的作用,就成了精緻的陳設品。還有些物品因為地點的變化,原來的使用功能喪失,它所呈現的就是異域文化。
4. 既無觀賞性又無功能性的陳設品組織
既無觀賞性又無使用功能的物品經過藝術加工或精心布置後就可以成為富有形式感的陳設設計作品,譬如有些裝置藝術。如圖 1.3.4 中酒店的樓梯口學習波普藝術的做法使用繩索等做成的織網裝置。
5. 淡化使用功能的物品
将具有使用功能的物品放大、縮小或變形後使其喪失使用功能,進而提升它們的展示和審美功能,如圖 1.3.5 商場大廳中放置了放大了的女士涼鞋作為陳設品。
圖 1.3.3 希臘雅典博物館中的古代器皿 高祥生拍攝
圖 1.3.5 上海環貿 iapm大廳中放置了碩大的女士涼鞋 高祥生拍攝
四、陳設設計與相關專業的關系
陳設設計綜合了多個專業的工作,在遵循自身的設計特點的同時又需要注意與相關專業的配合。
1. 陳設設計與建築設計
(1)陳設設計是建築設計的延續,是對建築設計的完善和再創造。
廣義的建築設計包括了與建築單體有關的規劃設計、城市設計、建築環境設計、建築景觀設計、構築物設計、建築單體設計等,狹義的建築設計僅指建築單體設計。人們習慣上稱的建築設計都是指單體設計。
(2)建築單體設計的主要内容如圖 1.4.1 所示。
圖 1.4.1 建築單體設計的内容
圖 1.4.2 法國巴黎歌劇院二樓廊道 高祥生拍攝
圖 1.4.3 a 德國柏林猶太人紀念館 高祥生拍攝
圖 1.4.3 b 德國柏林猶太人紀念館 高祥生拍攝
建築單體設計中的裝飾包含大量的陳設設計工作,倘若在建築設計階段不進行陳設設計,那麼室内設計階段必須補充設計。否則建築設計和室内設計都不能作為一個完整、合格、可以供人們使用的建築産品。
在當今的建築設計或室内設計中,隻有少數具有清晰的功能關系和場所感的,多數是不具備的。
①凡功能關系和場所感明确的室内設計、陳設設計需要根據建築設計或業主的意向做一些完善工作;
②凡功能關系和場所感不明确的空間則應由室内設計或陳設設計深入完善其功能和場所感。
多數古典建築或現代建築中的建築界面、結構就有裝飾裝修的因素,其室内設計和陳設設計是在建築設計階段就協調完成,因此這類建築中無需再做陳設設計。如圖 1.4.2 的歌劇院中建築設計、室内設計、陳設設計是渾然一體的。
由建築設計師統一完成建築設計、室内設計、陳設設計的案例不多。但也有些建築師如國外芬蘭阿爾瓦·阿爾托等,我國老一輩建築師如楊廷寶、齊康、鐘訓正等都是将建築設計、室内設計、陳設設計一起完成的。
建築設計與室内設計可以共同營造一種場所精神。如圖 1.4.3 是德國柏林的猶太人紀念館,它是一個場所感極強的案例。
2. 陳設設計與室内設計
室内設計的内容如圖 1.4.4 所示。
圖 1.4.4 室内設計工作一覽
如前所述,陳設設計幾乎涵蓋了室内設計的絕大部分内容。因此倘若将陳設設計從室内設計中分離出去,室内設計的工作就極為蒼白。
通常原建築設計提供的空間和功能是大緻的、概括的,譬如住宅中的“毛坯房”,對此陳設設計必須對室内的現狀進行細化和完善,并對原建築設計中存在的各種有缺陷的空間進行改造優化設計,進一步表現空間的美感和使用者的個性化需求。當原建築設計提供的空間與使用者需要的功能不符合時,陳設設計必須根據實際的要求進行空間改造。另外對既有建築的改造,譬如對廠房、舊住宅的改造等面廣量大的建築,在進行室内設計時,必須整合陳設設計,很顯然沒有陳設設計這類建築的室内空間和功能就難以完善。
如果建築的空間與使用的需求一緻時,室内則需通過陳設的組織來營造氛圍強化空間的性格特征,強化室内的場所精神。如圖 1.4.5 室内環狀的車道應該是在建築設計中已充分考慮到車展中心的功能要求,因此後期的陳設或裝置就無需對建築環境做改造設計。但如果原建築的空間不能滿足陳設設計的需求時,設計師可通過現狀分析,重新賦予空間以性格特征,并通過陳設品布置形成新的場所精神。
綜上所述,根據我國的現狀,我們都應該高度重視陳設設計的作用,并努力營造出顯明的場所精神,使室内空間更好地滿足人們的工作、生活和休閑的需要。
3. 陳設設計中的輔助因素
陳設設計的主體是物品,審美的重點在視覺範疇。但在營造室内的環境氣氛時,可借助于聽覺、觸覺、嗅覺、味覺進行輔助表達。我們看到的色彩、聽到的聲音、摸到的肌理、聞到的氣味、嘗到的味道都可以運用專業知識,将其與陳設設計整合在一起,共同營造獨特的空間氣質和精神内涵,反映空間的品質,特别是室内的燈光設計對陳設品的視覺效果尤為重要。但一切非視覺範疇的内容不能作為陳設品,隻能作為陳設設計的輔助因素。
圖 1.4.5 a 德國斯圖加特奔馳展示中心的展台和車輛 高祥生拍攝
圖 1.4.5 b 德國寶馬車輛體驗中心室内 高祥生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