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
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
教高[2012]9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要适應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建立動态調整機制,不斷優化學科專業結構的要求,我部對1998年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1999年印發的專業設置規定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以下簡稱新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新規定)。為便于新目錄的實施,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以下簡稱對照表),現将新目錄、新規定及對照表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目錄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本年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備案和審批工作按新目錄執行,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計劃和招生工作自2013年起按新目錄執行,在校生的培養和就業工作仍按原專業執行。
二、對普通高等學校現設本科專業,我部拟在近期按新目錄和對照表統一組織整理。整理工作的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三、各高校要依據新目錄和新的專業介紹對相關專業的人才培養方案,按照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要求進行全面修訂,積極借鑒“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實施以來的教學改革理念、措施和經驗,及時将其固化在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過程之中,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新目錄和新規定的印發實施,是關系到我國高等教育改革與發展的一項帶有基礎性、全局性、戰略性的重要舉措,關系到教育資源的配置和優化,對于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促進高等教育與經濟社會的緊密結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希望各有關部門和高等學校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報我部。
附件:1.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doc
2.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doc
3.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doc
教育部
2012年9月14日